周世明,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四川省法学会西南政法人才研究会秘书长。
周世明律师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任团总支委员、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人,校优秀学生干部。1983年作为法律大学生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并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1984年上半年,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实习,担任刑事案件审判长、民事案件审判长,审理办结刑事、民事案件二十多件。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至2001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班学习。大学毕业后,在四川省人大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长期从事立法研究及法律监督研究,兼职高等法学教育、律师业务,在四川省级机关电大分校、省青年自修大学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优良。1985年起,先后在四川省律师事务所、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行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工作,1994年起为专职律师。
周世明1993年起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从兼职律师连续到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已20多年。有着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的办案经验,省级人大政法机关任职的宝贵经历,以及兼职高等法学教育的理论钻研,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理论功底、卓越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策略和方法,成功地代理了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政府机关共上百起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周世明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擅长以刑事法律适用及刑事证据确认作为辩护基点,使多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获得无罪释放、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2000年,西部省市几家新闻媒体报道,检察机关逮捕了涉嫌挪用国有企业600多万元公款的某公司总经理等人。从新闻报道的情况看,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罪责难逃。周世明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刑事辩护人,在法院审理中,着力从我国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的法律适用上提出被告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意见。该案法院开庭审理后,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书,决定该案按市检察院撤诉处理。被告人获无罪释放。2004年初,某市发生一起四死五伤重大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大巴车驾驶员与中巴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一审法院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定案证据,判处被告大巴车驾驶员与被告中巴车驾驶员负同等责任,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周世明律师担任被告大巴车驾驶员的辩护人。在二审中,周世明律师对一审法院确认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为该刑事案件证据提出反对意见。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大巴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依法将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一年零二个月。
近年来,周世明律师主要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及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审理的二审、再审案件。成功地代理了房地产开发、合资合作、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企业兼并、资产转让、担保借款、承包经营、土地征用纠纷等大量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周世明律师在担任各类公司、房地产估价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拍卖行的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还担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都江堰青城山(世界文化遗产著名风景区)管理局等多个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周世明律师勤奋学习法律,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应邀到省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省党校干部学习班讲授法律专业课,应邀到西南政法大学举行专题讲座。他是中国检察出版社《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热点问题研究》一书副主编。他主编的衡平律师事务所办案选《力争胜诉》,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是中国西部省区本律师办案专集,反映律师们以强烈的匡复法律尊严的信念与勇气勤奋工作。
西南政法大学授予周世明为西南政法大学全国优秀校友称号。多年来,周世明关心母校建设和发展,他捐资给母校设立了“四川法学学子奖学金”,每年捐资1万元奖励给10名贫困新生,已有40名学生获得该奖学金。由四川地区党政人大、公检法司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的政法界人士推荐和西南政法大学委托,他负责联络召集四川各地区各部门各年级校友成功举办四川校友庆祝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近几年,他为宣传母校、开展校友工作已捐资20多万元。他热情服务母校,服务校友,不分早晚热情接待到四川的全国各地校友,深受广大校友的好评。